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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核心提示: 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表彰了2016年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我校获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这也是我校自湖北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以来连续第7次获此称号。

南湖网讯(通讯员 黄欣)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表彰了2016年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我校获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这也是我校自湖北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以来连续第7次获此称号。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防控手段,着力加强安全管理,构建了校园综合治理“六化”模式。同时,我校还不断深化校地共建,强化与公安、城管等多部门的联系,较好地维护了校园秩序,未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和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未发生政治安全事件,未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舆论事件,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据悉,我校在湖北省组织的3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均被评为“平安校园”,仅2016年就获得了包括省级“平安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在内的全省综治工作主要荣誉,在教育部网站3次分享综治、消防等工作经验,党委书记李忠云在2017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唯一学校代表做典型发言。

审核人:陈国顺

责任编辑: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