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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头雁”培育工作在培育机构评价考核中获第一名

核心提示: 6月12日至14日,由农业农村部主办,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总结部署会暨“头雁”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我校“头雁”培育工作在培育机构评价考核中获第一名。

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景伟)6月12日至14日,由农业农村部主办,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总结部署会暨“头雁”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出席会议并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党委书记刘瑞明主持。各省(区)农业农村厅、各培育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

刘瑞明总结了2022年度“头雁”实施情况,就做好2023年“头雁”培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布了“头雁”培育机构评价考核前20名的单位。我校考核成绩在42家培育机构中位列第一名,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分列二、三位。

张天佐肯定了2022年度“头雁”培育工作,他表示,实施“头雁”项目是农业农村系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育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高质量开展“头雁”培育,取得了较好地培育效果。随后,张天佐作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专题报告,从我国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主体培育的思路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培训会上,我校教育培训学院副院长赵慧以《凝智聚力,精准培育,扎实推进头雁项目实施》为题作了发言。赵慧从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培育实施、管理服务及评价反馈等方面介绍了学校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据了解,自2022年“头雁”项目启动以来,我校积极承担了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安徽、新疆、内蒙古等7个省(区)共1746名头雁培育任务。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委托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走访、实地考察、学员座谈、线上答辩、学员评价等多重方式对42家“头雁”培育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培育机构实施会根据考核成绩实施动态调整制。

审核人:兰之祥

责任编辑: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