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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宋建立做客我校

核心提示: 10月23日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宋建立在四教C211作了题为“司法审判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与同学们分享了司法审判中的一些问题,让同学有机会了解到最高司法审判的情况。

(文|学通社记者沈倩子 陈辉 图|学通社记者沈倩子)10月23日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宋建立在四教C211作了题为“司法审判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与同学们分享了司法审判中的一些问题,让同学有机会了解到最高司法审判的情况。

讲座中,宋建立介绍了当前我国司法公信力低下等问题,阐述了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他表示,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和司法责任制对于实现司法公正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国内推崇法官平民化,却忽略了对法官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这难以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宋建立还为同学们解释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六条意见。其中他特别指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目标所在。

针对当前社会比较关注的雾霾问题,宋建立也表达了他个人的观点。他认为,雾霾问题是环保案件中的一类,但现在将其划分为行政案件,这不利于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宋建立还与同学们分享了他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感受和心得。法学1402班的腾春艳说:“这次讲座让我对司法体制改革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法学学习的兴趣也更为浓厚了。”

宋建立,1969年1月出生,山东菏泽人,获山东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武汉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曾于2002年至2004年在英国南安普顿学院 (Southampton Institute) 学习,获国际贸易法硕士学位。2005年至2006年在英国剑桥大学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University of Pennsylyania) 作高级访问学者。在《法学评论》、《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以及国外法学杂志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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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