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耿灿 陈丽)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本次活动主题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为优化校内交通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12月5日,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在狮子山广场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济忠,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郭刚奇,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大鹏、洪山交通大队副大队长胡连军等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济忠与工作人员合影(通讯员 侯国涛 摄)
12月5日上午,狮山广场人头攒动,随处可以看到路过师生参与安全周活动的身影。据悉,本次活动包含宣传板签名打卡、交通安全知识竞答、电动车违规骑行现场教育、电动车牌照现场办理等内容。
拍照打卡区域的骑警(通讯员 侯国涛 摄)
在宣传板拍照打卡区域,摩托车的引擎声吸引了众多同学的注意,武汉快骑队的骑警和他们的摩托车成为了打卡点的风景线。现场还有礼品相赠,如卡通吊坠、保温杯、安全头盔、小熊玩偶等。参与打卡的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24级廖巧芳同学说到:“将打卡内容发在社交媒体上,可以吸引更多同学前来参与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良性循环。”
学生参与交通安全知识问答(通讯员 侯国涛 摄)
在知识竞赛答题区,同学们在志愿者的引导下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参与知识竞赛问答。“电动车的后座可以搭载多少周岁的儿童?年满多少岁可以驾驶电动车?醉驾和酒驾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是多少……”一问一答的方式让参与师生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刻的记忆。为鼓励现场师生参与,活动现场还准备了安全头盔、水杯、笔记本等礼品。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23级的志愿者梁淑雯说到:“通过参加这次交通安全活动,我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在以后会更加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规。”
留学生在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区合影(通讯员 侯国涛 摄)
在电动车违规骑行现场教育活动中,交警和学校建安部门工作人员手持宣传牌,对违规载人行为劝阻拦截。他们先将违载的同学拦停至路边,告诫其电动车后座不能带超过12岁的人,并普及学校骑行规范“八不准”“五禁止”等。同时,工作人员还帮同学们佩戴安全头盔,倡导“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听完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后,文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朱冰珂说道:“这让我意识到了违规载人的安全隐患,之后我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在电动自行车牌照办理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流动车管所工作人员也来到活动现场,师生可以现场办理武汉电动车牌照和校园电动车牌照,用便捷的方式服务师生。据统计,活动现场办理校园牌照360余个,武汉市牌照近百个。
现场办理校园牌照(通讯员 侯国涛 摄)
本次活动负责人,建安部部长张越谈到,学校在交通安全周开展交通知识宣讲进班级、交通安全海报亮屏行动等系列活动,旨在降低电动自行车校内保有量,规范驾驶者骑行行为,杜绝超载、超速、违规停车、违规充电等,引导师生员工在道路交通中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感。
副校长李大鹏在签名墙前交谈(通讯员 侯国涛 摄)
审核人 段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