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娜)4月10日下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田毅鹏做客“狮子山社会学讲坛”空中学术讲座,带来了题为“单位研究与中国研究”的学术报告,百余名师生线上聆听了此次报告。报告会由文法学院院长田北海主持。
讲座伊始,田毅鹏指出,单位研究与中国研究有着密切的关联,单位研究不仅是典型的本土化概念和中国式话题,而且与改革开放、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有着密切的联系。单位和社区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再次凸显了单位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单位研究对于社会科学本土化也有着重大意义。
田毅鹏援引李汉林、曹锦清等学者的观点,指出:单位之所以被看作一种制度,是因为它是在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和机构形态。在中国,单位制度是与家族制度具有同等意义的两种组织资源。围绕单位制与中国千年传统、单位制与中国百年传统和单位制与前苏联元素的“进退”三个问题,田毅鹏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与会师生形象地阐释了“单位制是表征中国社会的”。他指出,从远古时期孟子的“井田制”,到河南刘庄的“史来贺”,再到如今长春一汽的单位空间格局,无一不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着单位制在中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优势。
田毅鹏说到,对于单位社会的评价,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从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不同学科视角出发,单位体制存在着制度锁定、丧失活力、平均主义和低效等诸多弊端。但不可否认的是,单位社会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单位社会将一百年来“一盘散沙”的中国民众重新纳入组织化的轨道。在加速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单位制满足了国家在资源极端稀缺状态下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也为后来的中央政府推进改革提供了赖以继续发展的工业及其他物质基础。此外,单位文化、单位伦理对人与社会关系的调控和塑造,有力地维护了中国社会的稳定。
那么,单位制到底何去何从?其变迁走向如何?田毅鹏介绍了单位社会终结论、单位制度的隐形化和新单位主义三种代表性观点。他指出,简单地用单位社会终结论来预测单位制的变迁走向,存在着低估单位制度变迁复杂性的风险。
在结语部分,田毅鹏就如何读懂中国社会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介绍,在中国研究中,我们要亲近中国社会,走近中国的真实社会。不能简单用中国经验验证西方理论,而要基于中国经验反思和批判西方理论,形成中国的学术话语;不应单向地做西方理论的服从者,而是要基于中国现实与西方理论对话,在对话中增进对中国社会的新理解。该观点在与会师生中引起了强烈共鸣。
审核人:田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