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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严肃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中国共产党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举党代会代表和“两委”委员的 推荐、提名、选举等是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对党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工作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 监督的通知》中“十个严禁、十个一律”(附后)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党代会风清气正。

二、压实政治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 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决维护党代会的严肃性。要坚持教育在先、 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选举工作政策和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 讲规矩,顾大局、守纪律。党委组织部要履行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三、坚决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依规依纪加强对党代会有关工作的监督,对党代表和“两委”委员酝酿、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等重点环节进行督 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单位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监督,如发现违纪行为和违规现象, 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7281991

                    举报邮箱:jiwei@mail.hzau.edu.cn

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7281382

                 举报邮箱:zzb@mail.hzau.edu.cn

附件: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 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节选)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节选)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 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 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 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 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 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 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 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 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 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 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 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 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 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 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 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 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 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 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 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 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 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 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 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 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