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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医疗费为何不能报销?

“学长,我军训期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看病的费用怎么报销啊?”许多新生如此问道。

在迎新、军训期间,很多新生因为水土不服、难耐酷热、训练受伤等原因入院治疗,但是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却遭到拒绝,对此,他们感到非常不解。为何新生入校后办理了相关医疗保险却不能报销?带着种种疑问,记者走访了校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我校学生医疗保障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与公费医疗共同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在入学报到之初,新生根据自身需求在缴纳学费时选购后才能享受,公费医疗是新生取得学籍后才能享受。

当记者问及原因时,医疗保险办公室肖科长解释道:“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普通门诊和住院两部分,普通门诊由各高校自行管理,我校门诊按《华中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学校公费医疗资金支付。同时,公费医疗是新生取得学籍后才能享受,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对其政治、思想品德、文化、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三个月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所以,目前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在取得学籍前不能享受报销。但是新生发生的住院费用,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目前均可以根据各自的保险条例进行赔付。

    需要提醒的是,因为近期武汉市医保系统正在进行年度资料核定,以往凭身份证可在武汉市240余家医保定点医院出院结算就享受报销的方式有变化,住院同学可能需要先垫付全额医疗费,出院后备齐报销材料由学校递交到洪山区医保处进行现金报销。因此,新生同学如发生住院,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票据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