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5月28日,由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和华中农业大学联合主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研讨会2022年第二场暨2022乡村振兴荆楚论坛”在武汉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及全国各地的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云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深入研讨交流。本版现摘编刊发部分与会专家发言。
立足国内解决粮食安全保障问题
刘振伟 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格局没有改变,结构性矛盾刚着手解决,总量不足问题又重新凸显。确保粮食安全是“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需要通过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出现缺口的原因是复杂且长期的。农业资源约束越来越紧,种粮耕地减少;粮食生产者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要素配置逆向流动;农业生产经营机械化程度低,上述原因都影响到以粮食为核心的重要农产品供给,需要在法律、政策等方面作出及时调整。
建立健全稳定有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政策技术支持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要明确粮食安全战略。粮食安全立法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粮食安全观作为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的指导思想。同时,衔接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方针转化为法律规范。要明确耕地保护和种业振兴两大政策措施。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建设、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等提出明确要求。耕地保护和种业振兴应是粮食安全保障的两个“牛鼻子”。要明确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障条件。比如,完善公共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同时,提升农村金融、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涉农信贷担保服务粮食生产的水平和效力。
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邓秀新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产业是农村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出路。实现产业兴旺,核心是科技,根本是人才,关键是市场,组织是保障。
要充分认识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以科学知识改变地方资源的命运,能够发现其对应价值;利用技术提升产业效率和效益;以“工程”理念去谋划产业链条设置并实现增值。结合上述思路,产业兴旺中的产业可以分为利用自然资源、利用人文资源和利用人类资源等三大类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尊重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区域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充足的经济动能。
要厘清乡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误区和问题。有产品就会有市场,有投入就会有产出,有科技就会有效益,这些都是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以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如在产业发展方面,容易出现立项拍脑袋、规划不合理,产业链短、附加值不高等问题;在要素搭配机制方面,存在重建设、轻运维,技术、人才和资金要素错配等问题;在政策风险方面,存在农业产业“两化”困局、帮扶靶向性差等问题。针对上述误区和问题,解题思路就是充分发挥好科技的作用。一是让项目与运行机制有效结合发展产品。二是在产品选择过程中,要努力发现“唯一”的资源要素形成产业,宏观布局考虑因地制宜与规模适度。三是利用科技理念,在面对主要问题时不仅要交项目更要培养人才。
提高农民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李实 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其中关键是“提低”,某种意义上来说,“提低”就是“扩中”。面对庞大的低收入人群,提高农民收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新的思路。
首先,我国富裕程度仍然不高,低收入人群规模较大。现阶段绝大部分农民是低收入人群,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其次,提高农民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提高农民收入有助于“扩中”,有助于缩小“三大差距”。目前有许多低收入农民处于西部地区,提高农民收入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镇贫富财产差距。从“扩中”的角度来看,农民低收入人群中有一定比例属于“潜在的中等收入者”,“扩中”政策的发力点应放在提高农民收入上。
最后,提高农民收入需要给农民“赋能”和“赋权”,也需要瞄准农村的相对贫困人口,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赋能”就是要在现阶段加大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具体措施包括在未来十年加大对农村教育投资,加大学前教育的公共投资,实施农村落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特殊补贴等方面。“赋权”是指给农民提供更多创收的机会和条件,包括消除户籍、教育机会歧视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同时,提高农民收入也需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乡村建设要为民而建
黄季焜 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
乡村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长远发展。乡村建设要为民而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与以往中央一号文件相比,今年更加关注农民需求,特别强调“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对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当前,乡村建设在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就新进展。一方面,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村容村貌取得了较大改观;另一方面,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也有了较大改善。与此同时,乡村建设也面临三大挑战:一是乡村建设的需求和供给不匹配;二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建设差异过大;三是乡村数字农业建设、数字流通建设以及新业态建设的绩效与目标存在差距。对此,在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上要切实建立自下而上、充分考虑农民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秉承“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原则,科学规划短期和中长期适合各村庄的乡村建设;在乡村建设发展项目上,要确保政府建设项目真正为民而建;要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切实关注中西部,特别是欠发达县市的乡村建设补短板问题。
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张红宇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影响,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日益突出。随着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不断加快,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我们应当高度关注粮食安全,守住农业基本盘,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而产生的对肉、蛋、奶等产品的成长性需求会增加。同时,由于我国进一步城镇化所带来的对农产品的转变性需求也会增加。此外,为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储备性需求也在上升。
对于我国农业的稳产保供,要坚持农产品保护底线思维。无论农业结构如何调整,其最重要的功能仍是产品产出功能,核心是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要保证让人民先吃饱、再吃好。政府要把保护农田置于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科技革命至关重要。应大幅度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劳动力转移后,可以通过机械化等来回答谁来种地的问题,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继续培养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坚定不移走对外开放道路。强化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政府不仅要关心自然灾害,还要关注市场风险。
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陈晓华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
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发展动能的新旧转换,经济发展是如此,农业农村发展也是如此,要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增添新的动能,为实现宏伟目标提供动力。
当前,传统的农业技术与相关政策的效用正在逐步减弱。要使农业农村的发展继续充满活力,就要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当然,对农村发展而言,新旧动能转换是逐步积累、逐步迭代的过程。
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要用新目标引领新发展。发展目标的确立对发展有极大的牵引作用。“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农业农村发展的总目标。要用新消费拉动新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在全面升级。消费升级提出的新要求就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动能。要用新要素助力新发展。现代要素正在逐步替代传统要素。从长远来看,科技和人才才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短板和稀缺资源,也是最为重要的要素。要用新体制激活新发展。今天农业农村要发展,离不开深化改革,农村改革应结合城乡融合的大背景和大趋势,通过构建推动城乡融合、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城乡互促的体制机制,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来实现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把握好农产品供给保障中的优先序问题
叶兴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国土“三调”显示,全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中相当部分难以长期稳定利用。在农产品供给保障中,应把握的新方向是:把“粮食安全”拓展为“食物安全”,以大食物观之“矛”攻非粮化治理之“盾”。
农产品供给保障中的优先序问题,在新粮食安全观、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农业自给率目标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封闭条件下,农产品供给保障需要利用国内农业资源满足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这取决于资源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配置和农业资源的产出效率。在开放条件下,农产品供给保障需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根据“大粮食安全观”确定自给率敏感度和国内农业资源配置优先序。
解决农产品供给保障问题的密钥在于“优先序”,落实优先序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优先序与农民利益的关系。在对耕地资源利用进行行政规制的同时,对承担耕地的农户进行补偿,对需要优先保障供给的农产品生产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序与地区优势的关系。在强调粮食主产区、平衡区和主销区责任的同时,探索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和产销区利益协调机制。优先序与大食物观的关系。大食物观的核心是大资源观,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的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
科学把握和解决“三难”问题
宋亚平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
当前,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发展难,这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与协调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来解决“三难”问题,如延长土地承包期限、调整产业结构、减免农民税费负担、实施农业补贴、扶持龙头企业、培育新型主体、鼓励土地流转、支持规模经济等。这些举措产生了一定成效,但还没有真正转化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持久动力。
究其原因,很多人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源是组织化程度低下、生产方式与增长模式陈旧、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失联、创新技术推广乏力、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因素所致。其实,“三农”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三农”之外的力量,即是工业化、城市化这一时代浪潮冲击下的必然产物。城市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流通与配置,从而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心舞台。农村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导致了农业人口严重老化的现状。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按照工业化、城市化这个历史大趋势去正确分析和科学判断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状况、本质属性与主要特征。当前,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审时度势、因地制宜,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新理念、新路径进行探索,谋划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新框架和新局面。
乡村建设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
贺雪峰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乡村振兴是施治“三农”问题的根本之策,是一篇大文章。当前乡村振兴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核心任务是打基础、补短板、保底线。在这个阶段,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乡村振兴是一项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投入大量资源开展了乡村振兴的地方实践。但这一过程,不能急于求成、不顾乡村的发展实际与条件大干快上,也不能集中有限资源造盆景,应以服务弱势农民为宗旨,夯实中国发展之基,有针对性补齐“三农”工作的短板和弱项,防止盲目求快求美求全,防止搞没有效益也不可能持续发展的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主体是农民。这个主体必须是组织起来的农民而不能是单个的农民,只有亿万农民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创造美好生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才能实现。在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背景下,亿万农民群众本身也是变动的,是需要通过制度和资源来进行组织与动员的。如何将农民组织起来是当前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将农民组织起来不仅要依靠“中坚农民”,而且应当充分调动农村低龄老年人的力量。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张晓山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农村集体资源或资产的所有者权益的合理体现,关键是要使农民成员真正拥有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应是集体成员通过民主程序所达成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所有权权能的实现形式由成员说了算,而不是由集体之外的主体或集体成员的代理人实际控制。因此,改革的思路应是将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从“虚置”引向“做实”,探索不同农村地区、不同类型集体资产和资源所有权权能的不同实现形式,消除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所有权的“异化”。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发挥党组织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引领作用,要在农村搭建各类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平台,要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健全激励机制,营造各类要素优化配置的组织与制度环境,要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营提供服务。
文字整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磊
《湖北日报》2022年05月31日 15版
原文链接:https://epaper.hubeidaily.net/pc/content/202205/31/content_171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