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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部就新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核心提示: 近日,学校新修订《华中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两个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学校新修订《华中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两个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两个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时代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为进一步激励学校科研工作者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对现有办法进行了修订。

问:两个办法在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两个办法更加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在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新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的改革措施。

一是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简化预算编制。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经费预算。直接经费中除50万元以上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基本测算说明,不需额外提供明细。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预算。

二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课题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由学校参照武汉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具体发放金额由科研课题负责人依据在课题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协商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三是允许在间接经费中列支相关支出。诸如重点研发计划等单独设立的间接经费中可以列支除管理费、科研绩效、燃料动力费以外的间接经费相关支出。

四是下放预算调整权限。除设备费以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由课题负责人或参与单位的研究任务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设备费需要预算调剂,由课题负责人或参与单位的研究任务负责人提出申请,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批。

问:两个办法在扩大科研经费管理权限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一是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让“专业人做专业事”。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委派财务服务助理(以下简称:财务助理)驻点各学院办公,会同使用科研经费聘请的科研财务助理,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费立项及入账、经费转拨、经费报销、综合绩效评价和结余资金等方面的专业财务服务。

二是改进国内差旅费的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

三是扩大了特殊活动支出的审批额度。对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者财政性票据,在确保业务真实性的前提下,提高项目负责人的审批额度至2000元。

问:为确保两个办法落地生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办法,增强实际执行可操作性。

二是用表格化附件,统一规范操作流程。

三是对新修订办法面向师生广泛宣传,对财务助理和科研财务助理进行业务培训。

(通讯员 张淑梅 整理 审核人 张建涛)

责任编辑:陈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