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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发院士寄语新教工:学术讲诚信,护之如“爱眼”

核心提示: 8月24日上午,张启发院士以“科学规范与科研诚信建设”为题为学校2022年新聘教职工授课,他勉励新教工:“风清能气正,致远赖行稳,规范讲诚信,方我华农人!”

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芬芬 万秀丽)8月24日上午,在园艺林学学院北楼228会议室,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启发教授以“科学规范与科研诚信建设”为题为学校2022年新聘教职工授课,强调了做学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规范诚信,护之如“爱眼”。

张启发院士围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学校对建设和治理学术规范的举措、做好实验记录、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以及进一步的建议五个方面展开报告。他首先阐释了“学术规范”“科研诚信”的内涵,梳理了自2015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系列关于加强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建设的办法、意见和处理规则等文件制度。他对“国际期刊论文撤稿事件”等鲜活的案例进行剖析,强调学术规范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在学术活动中任何不实事求是的行为都违背学术规范。

“学校一直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张启发院士结合多年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的心得,解读了学校即将颁布的《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修订版本系列文件。他指出,在基本学术规范中,此次修订新增了论文等学术成果投稿登记管理制度,实验记录定期全覆盖检查和监督机制,学术成果投稿、发表等过程署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应真实有效等条款;在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中,新增了抄袭、剽窃项目申请书,伪造不存在的作者、向编辑部推荐虚假审稿人或审稿意见,实验记录不合格等条款,这些修订表明了我校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交通法规式处罚”的决心和底气。

“哪些行为属于学术不端?”结合对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重复发表、代写/购买/出售学术成果等12种常见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和我校2009至2019年对学术不端案件的具体处理情况,张启发院士阐释了学校“交通法规式”学术治理体系和处理原则,包括学术处理、人事处理、纪律处分等。他强调,在对一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绝不姑息,处理绝不“一事一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做好实验记录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源头预防,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是学术规范的支撑点之一。”张启发院士强调了实验记录的重要性,阐述了学校对实验记录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他要求各学院(实验室)应对实验记录定期全覆盖检查,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时应提交实验记录检查结果,课题结题时应将实验记录检查结果作为结题报告的一部分。实验记录检查不合格者进行导师暂停招研究生,老师暂停课题申请,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等处理。同时,关于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他也进行了详细阐释。

“学校的学术规范永远在路上,国家的学术规范道路既阻且长!”张启发院士建议,学校需在“教学、考试相关的诚信与规范”“教科书的编写共识与规范”和“本科生的科研、实习、毕业设计、学位论文的要求和规范”上下功夫,建立学校教学环节的规范与诚信。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术规范和条例,拓展对科研全链条和各环节的覆盖;对师生全覆盖开展学术规范教育,提高对科研诚信的认知。

对于国家层面,张启发院士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在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形成实事求是、追求卓越、不断创新的风尚;二是建立和完善刚性的学术不端处罚制度,不应一事一议;三是“交通法规式的学术治理体系”值得提倡与推广;四是在学术治理中应强调基层单位法人主体的责任和作用,推行问责制度;五是在国家层面仅强调“科研诚信”还不够全面,应强调“学术诚信”。

张启发院士还现场回答了新教工相关问题与困惑。他勉励新教工:“风清能气正,致远赖行稳,规范讲诚信,方我华农人!”

审核人:漆勇政 伍莺莺

责任编辑:徐行 尹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