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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者应邀参加“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

核心提示: 7月12日至13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三治结合筑基乡村振兴”在山东省荣成市举行,我校文法学院院长田北海教授、社会学系罗峰副教授应邀参加并作点评发言。

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晓霞)7月12日至13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三治’结合筑基乡村振兴”在山东省荣成市举行,我校农村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文法学院院长田北海教授,农村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文法学院社会学系罗峰副教授应邀参加并作点评发言。

会上,来自全国115个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市)中的16个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来自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我校等11个高校、科研院所的12位学者分别对乡村试点示范经验进行点评。

田北海教授在对山东省莱西市进行点评时,提出莱西模式的道德积分制实践至少有如下五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科学的道德积分评价体系,是德治建设的规范性基础;二是规范的道德积分认定体系,是德治建设的公平性保障;三是部门协同、资源整合,是德治建设的组织和资源保障;四是创新公民道德教育,是增强德治内生动力的理念前提;五是人民的获得感,是德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根基。田北海教授进一步强调完善道德积分制,推动基层德治建设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处理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积分制激励的适度性或边界问题;二是积分激励手段的多样性与均衡性问题;三是激励效应的边际效用递减与可持续性问题。

在点评武汉市蔡甸区试点经验时,田北海教授认为,通过四类清单优化“四力”,在推动村级治理减负增效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蔡甸模式有四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基层自治,减负方能增效;二是基层自治,明责方能笃行;三是基层自治,“阳光”方不偏航;四是基层自治,为民服务是根本归宿。他认为,基层治理清单制还面临减负清单执行难、费随事转不彻底、村级组织责权不对等问题。为此,建议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村级组织证明事项;因时因地制宜,优化负面清单与协助清单;优化“费随事转”规程,提升村级组织积极性。

罗峰副教授在对河南省济源市进行点评时,认为该市通过三种措施解决了三方面的重要问题,即党建引领践行群众路线,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三治”融合激发乡村治理活力,调动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两化”(智能化与网格化)支撑,实现了服务更便民、社会更稳定。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阐释了乡村治理能力所包含的“三种能力”及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制度性杠杆”。

最后,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16个试点县(市)的试点示范工作,并表示专家们的点评很精彩很到位、很有启发性,并对下一步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专家们继续关注、研究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经验。

“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由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主办,就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前期示范工作,从“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分制、清单制四个主题进行了经验交流与阶段性总结。会议由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毛德智主持。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审核人:田北海

责任编辑:徐行 孔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