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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核心提示: 12月29日上午,学校在建安部305会议室开展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7个评价试点项目单位负责人和执行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南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晓峰)12月29日上午,学校在建安部305会议室开展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7个评价试点项目单位负责人和执行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双一流背景下基本文献资源保障体系(1期)、工程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条件建设项目、外语实验教学中心云网络语言室改造、现代园艺体验中心条件建设、学生宿舍室内维修工程(二期)、学校食堂维修改造项目(一期)、学生公寓(七期)建设配套项目等7个项目负责人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校建安[2020]1号)文件精神,重点从项目背景、预算安排、项目管理和实施、资金执行进度、验收、绩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自评汇报。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查阅材料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各项目执行情况,并对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束后,专家组还就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过程开展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活动中,校党委书记高翅来到活动现场,他充分肯定了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取得的成绩,并感谢相关单位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圆满完成项目任务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他指出,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是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民生”项目,在科教强国和学校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背景下,更要最大程度发挥其“绩效”。他强调,取得优质绩效的关键是要在源头上开展好立项的充分论证,做好专项的谋划和项目库建设;要持续跟踪项目完成后所发挥的效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专项建设要坚持“公共优先”、“育人优先”,坚持持续服务师生。高翅强调,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做好项目统筹、经费统筹,强化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专项建设的绩效水平。

据悉,开展本次试点评价,主要目的是为2021年全面推行项目绩效评价打下良好基础。开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评价,是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探索,旨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关注产出绩效,也注重过程绩效,通过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推进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优绩效,更好服务于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服务于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审核人:张永卓

责任编辑: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