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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核心提示: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部署和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校园车辆、行人管控

自2020年1月25日15:00时起,学校对进出校园车辆、行人实行管控:

(一)东门、北门、西北门封闭,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出;

(二)从西大门、南门借道车辆只能经学府路东段、香樟路通行,严禁驶入校内其它区域;

(三)校内师生凭有效证件从西大门进出,其它校门禁止出入,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校园;

(四)校外车辆、行人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行人确有需要进入校园,凭有效证件并检测体温37.3℃以下才能入校;

(五)所有进出车辆、人员须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确有紧急事务(发热病人除外,由120救护车接送)需要车辆外出者,由社区按规定统筹安排。

二、建立分级诊疗机制

校医院对发热病人按照《关于落实发热市民分级分类就医服务流程的通知》进行预检分诊。

(一)体温在37.5度以下的发热轻症病人进行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

(二)体温在37.5-38度之间、无明显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在校医院接受血常规检查,无异常者居家治疗或在校医院隔离治疗;

(三)体温在38度以上并出现疑似病毒性肺炎症状者,由校医院转上级医院或指定专科医院治疗。

发热病人应将病情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与其密切接触者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发热病人可以通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微医互联网总医院”等公众微信号免费问诊通道进行就医咨询,或向校医院电话询诊。

三、加强后勤保障

(一)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以下保障工作:

1.加大假期开放食堂卫生消毒和检查力度,加强食品检测;

2.做好粮油面、生鲜蔬菜、肉制品等生活物资调度、储备和供应保障;

3.加强留校学生住宿楼栋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入住,定期进行消毒,配备体温计等防护用品;

4.继续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社区楼梯、电梯等定期消毒,强化安全巡查,物业服务24小时响应;

5.做好校园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垃圾转运站消毒巡检。

(二)校友办负责做好校友等捐赠防疫物资工作。

四、做好假期师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离退休工作部等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师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联络员每天与在校师生保持联系,教育督促做好疫情防范,对离校师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校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出差,离校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不擅自提前返校。

(二) 切实服从指挥。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服从所在地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属单位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学校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治疗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三)竭诚做好帮扶。离退休工作部、校工会和校属各单位要协力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和其他困难教职工,尤其是空巢、独居和生病老同志,落实好帮扶人员和有效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不得有一时一刻、一丝一毫的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工作,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去向和健康状况。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报告。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单位负责人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通过电话或网络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外出,并做好家庭卫生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单位按要求每日一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特殊情况随时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学校值班电话:87282027

保卫处电话:87281110

校医院电话:87287183

西社区电话:87286206

东社区电话:87280183

离退休工作部服务老同志联系方式:

马  兰:15623406375(负责离休老干部)

熊  伟:18986163300(负责退休老同志)

刘华祥:18971460911(负责农场退休老同志)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