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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召开

核心提示: 12月21日,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城乡协同治理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端论坛在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

南湖新闻网讯(学通社记者 裴梓馨)12月21日,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城乡协同治理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端论坛在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文法学院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承办。

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济忠,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胡志平,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长健,我校文法学院党委书记瞿明勇、院长田北海参加会议。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长江大学、湖北文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共14个湖北省内外高校的近百名师生出席大会。其中,我校文法学院法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36名参加大会。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山东省土地法学学会、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华中科技大学期刊社、湖北省广水市纪委、广水市监察委和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代表参与大会。大会开幕式由我校文法学院副院长王德强主持。

开幕式上,廖济忠致辞。他指出,在乡村振兴和城乡治理现代化中,法治不可或缺,高校学者、师生任重而道远。他希望参会学者能够通过此次研究会深入交流,提升服务国家整体战略的贡献力。胡志平针对近十年来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的变化成果和发展方向作出报告。“在过去一年农业法学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站到了一个新高度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坚持政策引领,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发挥带头作用,聚集共同力量。同时,学者们在其中应该坚持问题导向,在研究上要‘走出去’,要‘接地气’,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路线方针,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田北海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他介绍了文法学院的相关情况、研究方向和成就,表示在构建城乡建设新格局的要求下,本次大会的召开“适逢其时,意义重大”。李长健汇报了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说明了本次大会的重要性:“研究会是众多学者共同交流的平台,也是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学科发展的一个支撑点。农业法学研究会会也会依托华农这个高校平台,有效发挥作用。”开幕式最后,胡志平宣读了湖北省法学会农业研究会增补副会长名单,我校文法学院教授张燕位列其中;瞿明勇宣布了本届年会论文获奖名单,我校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侯启玲等获奖。

开幕式后,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徐前权主持了主题报告,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银蓉,山东省土地法学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石凤友以及同为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的武汉轻工大学副教授邓义和我校文法学院副教授程宇光依次进行报告。陈银蓉以“生态文明理念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构建与完善”为题,从重塑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的大背景、用途管制的提出与发展、国土空间管制与用地管理改进三个部分系统阐释了我国国土空间用地的管理。石凤友进行了题为“新中国70年法治市场与土地改革科学发展研究”的报告,以时间线索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指出了土地法制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随后,邓义着眼于中国粮食安全,从消费侧这一新视角进行研究,基于研究结果从消费侧、供给侧和监管侧为新时代粮食安全提出了可行性政策建议,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性明显。最后,程宇光回顾了《乡镇企业法》的过去,分析了其成果,展望了乡镇企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未来。

下午,“城乡协同治理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端论坛召开。石凤友、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主任姚钟炼、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易珍荣以及中建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助理总经理高翔分别主持了三个单元的主题汇报,不同单位的共9名学者分别就“三农治理”“农村污染治理”和“基层社区治理新形势新方向”三个主题进行了论文报告,12名学者对此作出点评。

论坛闭幕式上,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蓝寿容进行了学术总结。最后,李长健对整个会议作出了总结,对即将在明年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成立十周年之际举行的大规模会议、研究会未来发展提出了设想和希冀,对我校的承办工作、会务组组织工作以及参会人员再次表示感谢。

审核人:张燕

责任编辑:谢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