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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获省扶贫工作先进集体

核心提示: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文〔2016〕106号)。授予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50个单位“湖北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南湖网讯(通讯员 余华俊)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鄂文〔2016〕106号),授予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50个单位“湖北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教育部、科技部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10所新农院之一。多年来,新农院积极探索科技服务新模式、建立科技服务新机制,在定点扶贫建始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科技入滇、“616”对口支援咸丰县、科技支撑大别山试验区、“脱贫奔小康”对口帮扶大悟县等众多公益性扶贫开发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新农院在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建始县的过程中,建立“校地联动推进、校企合作协同、项目落地引领、首席专家负责”的扶贫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出“围绕一个特色产业,组建一个专家团队,设立一个攻关项目,支持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批专业合作社,助推一方百姓脱贫致富的“六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在这次表彰活动中,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唯一获表彰的高校组织机构。

审核人:杨道兵

责任编辑:耿甜甜、喻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