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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

核心提示: 2月15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书记李忠云、校长邓秀新、副校长吴平等对我校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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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川竹 摄)

南湖网讯(通讯员 余乐俊)2月15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书记李忠云,校长邓秀新,副校长李崇光、吴平、姚江林,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王从严出席了会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财处、审计处、发规处、基建处、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各学院(部)书记和院长,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生物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吴平主持。

国资设备管理处处长袁友亮从目的和意义、主要依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华中农业大学教学科研房屋土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布置了相关工作安排及职责分工。

吴平对《办法》的重点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她表示,《办法》明晰了配置标准、考虑了成果贡献、鼓励开放共享、预留人才引进、强化调节机制、落实责任主体、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是学校资源配置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她表示,我校教学科研房屋土地资源总量在农业院校中名列前茅,但由于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存在,现有资源仍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只有增加成本意识、强化经营理念,通过优化配置、合理调节,才能盘活资源、调高效率、避免浪费。她希望大家拿出攻坚克难的决心,组建专班,主动宣传,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邓秀新在讲话中指出,资源配置改革是学校人、财、物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任务,对此大家必须提高认识,树立节约理念。他强调,实现房屋土地有偿使用的目的不是收费,而是通过转变观念,使资源实现循环流动、优化配置,才能立足长远,提高使用效率、满足使用需求。

邓秀新对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高度重视,核实数据、落实到人,从我做起、领导带头;二是要客观细致地做好资源的核实工作,做到有依有据;三是鼓励资源共享合作使用,充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李忠云在讲话中强调,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是经国家批准的学校综合改革方案中的五个领域之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办法》的出台经历两年半的准备,经过了10余次缜密细致的意见征集和修改,实行定额管理、有偿使用、定额免费、超额收费的原则。他强调,收费不是目的,调节才是关键,教学科研用房和用地是用来使用的,不是用来存放或闲置的,希望通过《办法》实现用好资源、用活资源、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

李忠云还对做好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工作提出四点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好内部方案;统一部署、积极宣传,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明确责任、组建专班,选派精兵强将,公开公正的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将工作落到实处。

审核人:袁友亮

附:《华中农业大学教学科研房屋土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内容要点
一、基本原则
1. 分类核算,分类定额:用房用地分别核算;用房分教学与管理用房、科研用房、其他用房三类;用地分教学用地和科研用地。
2. 用房实行定额管理:教学用房按面积收费,定额补贴,差额不补;科研用房定额内免费,超定额收费。
3. 用地实行收费管理:按实际使用面积收费,教学用地按教学量补贴。
二、核算办法
1. 用地及附属设施:按实际面积和收费标准缴费。
2. 用房:按教学与管理用房、科研用房、其他用房三类分别核算并交纳资源使用费。科研用房按教师的隶属关系分别计入学院(部),按学院(部)进行核算,超出用房定额20%(含)以内者,按资源使用调节费标准收取;超出用房定额20%部分,按资源使用调节费标准2倍收取。
三、科研用房定额
科研用房定额=教师研究用房定额+学生研究用房定额+科研经费补贴用房定额
1. 教师研究用房定额=教师类别定额面积×R2(科研用房学科系数)
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及以下、博士后的定额面积分别为20m²、12m²、9m²、6m²、9m²
2. 学生研究用房定额=学生数×相应定额面积×R2(科研用房学科系数)
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的定额面积分别为1.5m²、2.5m²、2.5m²
3. 科研经费补贴用房定额:按近三年到账科研经费的管理费平均数核定。每1万元管理费定额补贴面积为10 m²。(最高不超过教师与研究生研究用房定额面积之和的30%)
四、资源使用调节费标准
1. 教学科研用房:按20元/平方米/月,全年按12个月计算。
2. 教学科研用地:平地(水田、旱地)3000元/亩/年;山坡地(林地、果园)、水面1200元/亩/年。
3. 教学科研附属设施:智能温室、简易房、猪场、鸡场6000元/亩/年;普通温室、大棚4500元/亩/年;网室、拱棚、简易棚、晒场按其所处位置的用地标准。
五、工作安排
1. 《办法》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 3月份前完成核定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数据、使用面积情况;测量核实用地及附属设施面积;核算本年度资源使用调节费。
4.核定后6个月内,各单位上交资源使用调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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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用房 定额 教学科研
责任编辑: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