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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之《霜魂维权》在我校开庭

核心提示: 11月30日晚,由我校文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法学专业技能竞赛决赛,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人文社科楼模拟法庭室举行。院党委副书记张永卓、副院长马华力、洪山区人民法院刘玉飞法官等出席本次活动并担任评委。

南湖网讯(学通社记者 杨启帆 付鹏伟)11月30日晚,由我校文法学院主办的第三届法学专业技能竞赛决赛,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人文社科楼模拟法庭室举行。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永卓、副院长马华力、洪山区人民法院刘玉飞法官、诚智诚律师事务所邓勇律师及文法院数位老师出席本次活动并担任评委。活动也吸引了来自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学生参与。

模拟法庭开始后,书记员首先请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入席就坐,并宣读法庭纪律。紧接着,身着法袍的审判长与审判员入庭。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后,审判长宣布原告王丽丽、赵小兰、石良辰诉被告北京红螺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开庭,并向双方当事人交代权利、义务。

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代理人简要叙述了王丽丽丈夫石某冻死在红螺寺景区一事,认为作为景区管理者的红螺寺公司应对石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赔偿金额共计637783元。被告则表示:公司在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封闭景区是为旅客的安全着想,并在事发后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配合调查,故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紧接着,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原告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应对石某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提出异议,并提交了两项证明石某有精神疾病而原告未尽到看护义务的证据,认为原告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双方拒绝法庭调解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审判结果:原告对石某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并向原告支付部分赔偿,原告的其他不合理赔偿请求被驳回。

评委在庭审结束之后进行点评。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法学系的刘玉飞法官从专业的角度指出:此次模拟法庭存在格式不完整,审判长的审理过程缺乏调查等缺点,并耐心分析了审判长、被告代理人的不足之处,让在座师生收获良多。“此类活动不仅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和检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也向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学习法律的好机会。”回忆起自己学生时代观摩模拟法庭只有寥寥数人,而今天的模拟法庭现场座无虚席的情形,刘玉飞说道:“法学专业的学弟学妹们都很优秀。”邓勇律师肯定了选手们的精彩表现,并从审判法庭应为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不应使用个人名义、审判长未给原告质证机会等三个方面为选手们提出建议。

来自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16级2班的张琼尹,首次参加有关法学知识技能的活动,她在认真观看完模拟法庭活动后,感慨良多:“身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此次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专业。相信此次经历会对我以后的学习带来很大帮助。”

审核人:兰涵旗

 

责任编辑:付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