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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浅谈教师的“严以用权”

核心提示: 高校教师具有一定的制度性权力、信息性权力、财务性权力。作为普通的教师党员,也有讨论“严以用权”的必要。需要以生为本,敬畏权力,依法依规用权,善以用权。

南湖网讯(南湖评论员 舒声)当前,学校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子专题的学习研讨活动。很多教师党支部也纷纷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少支部认真组织,党员教师积极参加,认真准备,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少与会者表示,组织生活会开得很好,讨论深入,自己深受教育,受益匪浅。但也有教师在会上提出了疑问,“我一个普通的党员教师,哪有什么权力呢?”

笔者听闻,先是为这位老师的坦诚点赞,同时也有些担忧——这句话恐怕代表了一部分老师的想法。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背后至少有这两层意思。其一,我不是领导干部,没有什么行政权力;其二,我不是高岗教授,没有什么学术权力。

《辞海》对于权力的解释有二: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不是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可能没有什么,但作为高校教师,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却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不是大专家、名教授,权力还是有的。将学界对于教师权力的看法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点。第一,制度性权力。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管理(评价)学生权、科学研究权、民主管理权等。第二,信息性权力。主要是话语权和筛选权,前者即教师传递主导意识形态的权力,后者即教师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交流、指导、奖励等)的权力。第三,财务性权力。主要指教师使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权力。

从现实来看,高校教师还存在一些使用权力不规范、不严肃的情况。如不顾及学生的合理需求,对学生惩罚过于严苛等用权过度的问题;如借评判学生成绩、指定参考教材之机收受贿赂,借课题研究之名行虚报经费之实,借课堂讲授之地抹黑现实、虚化历史、“呲必中国”等权力滥用的问题;如课程教学照本宣科、敷衍塞责,课堂管理推脱责任、放任自流,科学研究重申报轻执行、重数量轻质量等用权不力的问题。

可见,细究之下,即便是一名普通的高校教师,也有着不小的实际权力,讨论“严以用权”是必要的。但也许有老师会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针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和我们普通教师党员没什么关系。

事实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我们党和全体党员“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专题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是为了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而不是忽略次要矛盾、忽视普通党员的问题。既然是全面从严治党,任何一个党员都不是局外人。恰恰相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个体的先锋模范作用,此时应当大力发挥。以“三严三实”为镜,为自己、为同志“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以优良党风正校风、带教风、促学风,以高尚师德师风抓教学、促发展,正是学校党的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

那么,具体而言,教师要如何严以用权呢?还得从教师权力的来源说起。从根本上说,教师权力来源于学生的遵从。没有学生的受教育需求,教师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学理上说,教师权力还来源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定、社会的文化传统、教师个人的学识和专长、教师个人的人格魅力。

首先,教师要敬畏权力。师道尊严,课堂神圣,《辞海》中“老师”一词的例句即为“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天地君亲师”,我们的文化有尊师重教的传统,这是荣誉,也是责任。其次,教师要依法依规用权。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家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党的章程、廉洁自律准则,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制度等,为教师用权划定了边界。再次,教师要善以用权,要以学生为本。“教不严,师之惰”,严师出高徒。治学不严,执教不严,是误人子弟。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课堂需要教师传播正能量,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大学需要“四有”教师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人格魅力的光辉,照亮学生的漫漫求索之路……

“权”者,衡器也。育人之“权”,既衡量自己,也塑造学生。只有包括普通教师在内的全体党员把权定准、把权用好,才能刻画出教育者的底色,称量出一所大学的品质与价值。

责任编辑:蒋朝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