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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健出席《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

核心提示: 5月18日,我校李长健教授应邀出席《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会上,李长健作为专家学者发表了意见,相关意见很好地落实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成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立法修改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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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健教授(左一)与会照片

(图文|文法学院通讯员王亚群)5月18日,《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种子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我校文法学院副院长李长健教授作为专家学者出席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发表了意见。

据悉,《种子法》修改由来已久。种子不仅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种子国内以及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近年来关于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以及转基因植物品种的讨论和争议愈发激烈,《种子法》的适时适度修改备受瞩目,关系种业发展、农业发展和国计民生。本次会议中专家学者的意见很好地落实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将成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立法修改的重要参考。

【简介】李长健,文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系主任,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农业、农村、农民”法律问题的系统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充分利用本校“三农”法学、农学、生物学等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文章400余篇。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20余项。参加国家、省地方立法活动50余次,每年接受义务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并作为高校唯一专家参加了专家组起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办法》《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的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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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