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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我校三度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核心提示: 3月31日,记者从湖北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校已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第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据悉,我校自1996年以来,连续9届获评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文|党委宣传部记者陈锦)3月31日,记者从湖北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校已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第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次会议在东湖宾馆召开,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省领导张昌尔、尹汉宁、傅德辉、郭生练等参加会议,会议由王国生主持。会上,我校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李鸿忠在会上提出,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力度统一,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李鸿忠指出,要突出一个“首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明确一个目标——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坚持一条红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精神文明创建各方面和全过程。李鸿忠在会上还总结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

一直以来,我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勤读力耕 立己达人”为核心的华农精神引领文明创建,以“五色校园”工程统摄文明创建,在传承中不断创新,把文明创建融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之中,在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跃上了新台阶。我校自1996年以来,连续9届获评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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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朝常